大笨蛋:


一直到現在對於你提出分手的理由仍無法釋懷──只因分手了3、4年的前女友的一通問候電話:沒有想復合、沒有要求重新在一起……但接到這通電話後,你只想了不到幾天就決定不要我了!!!


這段期間你的態度仍是正常,像平時一樣對待我,我感覺不出你內心一絲一毫的叛變。直到看見那通分手簡訊……


能說是你的演技很好嗎?5分鐘前你還很有耐性&溫柔地分享我的心情,5分鐘後,這封絕情的簡訊就將我猛然打醒~你是在什麼樣的心情寫下這封簡訊的呢?在寫這封簡訊時,你有沒有想過我看到後的感受?


你說因為那通聯絡電話無可取代,所以在經過3、4年的間隔後,你又重新燃起了對她的所有熱情;你說因為她是你最愛的女人,如果愛情的最高分是100分,她完全獨得,我頂多只有99分……就算當年她的離去深深傷害了你,曾為她買醉、曾為她落淚……你也全都不在乎了,但你有沒有想過,當年她帶給你的傷害,如今你是不是也以同樣的方式在傷害我???你對她可以極度寬容,對我卻選擇極度殘忍!!!


對我來說,僅只是一通電話,一通再平常也不過的問候電話,當下我就直接被執行槍決,連審判的機會都沒有~有時我真恨當時為何沒有陪在你身邊,但或者就算在你接到電話時守在你身邊也沒用,也許你的忽然變臉,只會讓我更傷、更痛吧!?


你解釋即刻提出分手是因對我不公平,但為什麼不換個方式處理這樣的狀況呢?我可以體諒你再度知道她的消息時的迷惘、可以了解你會有再和她續前緣的衝動,但你可不可以等完全確定了她的狀況、釐清了你和她的關係、問清楚你心裡真正的感覺後,再做如此絕情的打算呢?而且,莫非你在做決定前,完全都沒有替我想一想嗎?你一點都不在乎我可能會受到多大、多深的傷害嗎?人心都是肉做的,沒有人可以說放就放、說忘就忘……就算你做得到,但你怎能這樣要求我呢?


如果在你深思熟慮後,你認為這輩子的確沒有人比得上她、沒有人能取代她,那就請你不要再去招惹、撩撥其他的女子了!你對她的直向的、無悔的、單純的愛的確令人感動,但你若抱著對她的愛去和別的女人交往,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,沒有人活該成為誰的代替品,也沒有人有義務在你不能擁有她的時候成為填空的對象!


無論這次你對她的付出是否得到回報,都請你永遠守著對她的愛吧!請不要再去傷害其他無辜的女子了,好嗎? 


小笨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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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isy04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