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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人的壓力真的太大了!再加上全球性的不景氣、天災頻傳,搞得人禍也跟著不斷起鬨。

 

借用那句閩南俗語:歹年冬,多小人。愈是亂世的時候愈是一堆壞分子橫行,或許打著被逼迫不得已才出下策選歹路求生存,也或者只是單純為求心理上的發洩所以壞事做盡……。不過,若是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,以上的理由都不成立,怎麼可以為了求取自爽,而讓無辜的人受到傷害???

 

今年6月,一名余姓碩士生與女伴夜遊新竹時,遭6名男子無緣無故暴力棍棒打死(注1,這個事件讓世人群情激憤,網友甚至發起一人一信救新竹的活動,呼籲政府單位重視治安問題。沒想到才2個月的時間,又有一名游姓五專生在搭火車回家的途中,被一名誤以為偷瞄女友胸部,自稱精神異常的男子在眾目睽睽下持藍波刀刺死(注2。這兩名受害者明明都只是不相干的「路人」罷了,卻被這些「有問題」的加害者輕易地結束了生命;這個社會真的生病了,而且還病得不輕!!!

 

到底是誰給這些加害者錯誤的觀念,認為以找他人出氣的方式就可以讓自己的情緒能夠平復、事情得到解決?

 

某次我在搭公車時,一名有點年紀的婦人一上車就開始對著司機叫罵,然後演變成咆哮,全程沒有停止過。原本司機還好聲好氣和她對話,後來大概發現她應是精神官能症者,於是選擇閉嘴。這名婦人自上車後,嘴巴就罵個不停,完全不理會別人的反應,一直到下車,我都有一種耳朵被強暴的感覺。當下其實很不舒服,但也不知該如何應對,只好選擇將眼光調開,盡量不去注意她。事後想想,這類很愛動口的人其實和那些很愛動手的人一樣,都是「加害者」,以滿足自我的方式處理事情,卻造成其他人的困擾&不安。

 

這些以各種暴力(包括肢體和語言)對待他人的人,根本都很自私,只活在自己的世界,生命的運作重點在於落實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。所以他們看不見旁人的心酸、無法體會旁人的痛苦,只在乎自己爽了沒有、獲得了發洩沒有,純粹是以「滿足欲望」做為處事的準則。人知所以為人是因為具有智慧和思考的能力,可以分辨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,就算在盛怒下也應忍下性子,不能衝動行事,否則和只憑本能做出各種反應的動物有什麼兩樣???

 

把這些情緒性傷人的動作或言語完全歸究於社會環境所造成,似乎也不盡然,還是有人能夠將負面的滿腔精力轉變成助人的動力,或將悲痛的因子轉化成無私的大愛,否則只會演變成你吵來、我打去,沒完沒了,永無寧日的混亂狀態。

 

自己的情緒宣洩要自己找出口,旁人頂多站在協助的立場,當然更沒有理由莫名其妙變成出氣筒。如果知道自己脾氣不好,「自我教育」就變得很重要,貿然出口或出手前先深呼吸,從1開始緩緩默念到10,也許這個短暫的瞬間正好就可以阻止你做下任何會後悔的決定!!!

 

注1:沒天良!惡煞亂棒打死無辜男的網路新聞原文。

 

2火車瞄人一眼被砍死的網路新聞原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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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aisy04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